常州中院姜洪鲁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切实解放思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作者: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01 浏览次数:833
本网常州讯: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常州中院日前召开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调研座谈会。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要求全市法院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一是要转变涉诉信访工作边缘化的观念。要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并切实予以加强。要坚持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在全面做好法院审判工作,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实践中去推进,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转变就信访解决信访的观念。要从涉诉信访产生的源头抓起,通过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把涉诉信访解决在萌芽中。要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三是要转变就案办案的观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更要做到“案结事了”,更多地关注案件的社会效果,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满意度。要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大力开展涉诉信访的预防工作。
四是要善待来访群众。必须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涉诉信访工作的第一任务,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设身处地解决、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必须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涉诉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积极疏导群众情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