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06-30 浏览次数:677
本网徐州讯:为扎实推进法院文明建设,徐州市丰县法院以发挥审判职能为基础,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努力塑造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一是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该院党组十分重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沂丽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并要求每个庭室有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本部门创建工作,形成了院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二是深入发动,明确要求。先后召开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对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反复进行思想动员,使人人皆知,人人参与,激发了广大干警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热情。提出做到“四个要”,即思想要统一,目标要明确,领导要带头,措施要到位,确保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复核”活动。在丰县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核”活动中,两次组织干警参加全县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公路两侧的杂草、石块等,做到认真细致,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交口称赞。
四是推进青年文明号活动。省级青年文明号刑庭建立了青年文明号展览室,进一步加大了文明创建力度,提出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口号。市级青年文明号立案庭坚持“以人为本”,高标准建设文明窗口。其他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从而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是组织开展“优化环境、美化三区”活动,即加强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的卫生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法院文明形象。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卫生监管;另一方面,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加强了宿舍区的治安防范,使小区生活呈现文明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面貌。
该院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创建形式,积极向上的活动内容,潜移默化地教育、感染着全院干警及来法院诉讼的群众,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