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以来,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结刑事案件280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253件,陪审率为90.6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达100%,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2起。

近年来,该庭每次庭务会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共同分析研讨案件,一起学习审判业务,定期组织陪审员观摩开庭,促进陪审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了规范陪审工作,该庭明确专人与人民陪审员联系,提前一周告知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庭前及时通报案件概况,提供案卷材料,在合议中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提出的不同意见,使他们的庭前知情权、参审权、评议权得到具体体现。

该庭法官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常常由人民陪审员担当调解工作的主角,并邀请他们参加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和回访帮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