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张屹副院长在常州对少年法庭工作提出新要求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08-06-27 浏览次数:1256
本网讯 日前,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推进大会,省高院张屹副院长出席了会议。会上,张屹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常州两级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并对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提出新要求。
张屹副院长指出,常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主要体现了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常州市两级法院的领导始终对少年法庭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这项工作坚持20年常抓不懈。二是常州市少年法庭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开拓进取,在20年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可圈可点的特色经验,为全省的少年法庭改革、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三是常州市少年法庭审判工作规范化做得好。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等方面均有具体扎实举措。
张屹副院长分析了当前少年法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常州法院乃至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加强少年法庭工作。不仅要抓案件审判质量,而且要将此工作提高到功在千秋、利在国家的大局来衡量。本着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年法庭工作,通过和谐司法,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学校和整个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积累经验。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循少年司法审判规律,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通过率先改革实现率先发展和自我完善,以达到全面体现维权和促进社会稳定的双赢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争取支持,为少年法庭工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少年法庭的自身建设,同时要取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有力支撑,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充分保障。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团委、综治委、教委、文化、社区等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整体推动的作用,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