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台《规定》维稳失职领导将受追究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6-27 浏览次数:810
本网南通讯:为切实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
《规定》指出,当前全市涉诉信访形势十分严峻,两级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个别地区情况尤为严重。切实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事关法院工作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方面。
《规定》要求,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统筹谋划,身先士卒,认真做好辖区的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切实承担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
《规定》明确,对涉诉信访维稳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法院,领导班子不得评为好班子,班子成员及所在法院不得评先评优;涉诉信访维稳工作长期排名落后、工作停滞不前而拖全市法院后腿的法院,在工作有明显起色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出省或出国考察学习;涉诉信访维稳工作敷衍推诿、畏难退缩,不顾全局、相互扯皮,不按照“四定一包”原则履行职责,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诉政治事件、进京涉诉非正常上访事件、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影响司法安全的恶性事件的,依照中纪委的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