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扎实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06-26 浏览次数:647
本网徐州讯:2006年,丰县法院党总支被县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创建“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后,近两年来,该院围绕“抓党建带队伍,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了“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建氛围。该院把“示范点”创建工作既作荣誉又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院党组书记负总责,规定分管院长和各庭处室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并把党建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为创建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营造了“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文化机制,增强党员内在动力。根据法院特点,院机关党总支每年都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及“党员奉献日”活动等,增强每名党员的自豪感。党总支还利用每年传统节日,开展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高党员、群众参加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党员了内在动力。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约束力。党总支把制度建设作为示范点建设的重要保证,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实行了《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党员学习检查制度、党员告诫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等项制度,要求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强化党性观念,增强了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丰富工作载体,提升创建效果。2007年以来,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同时还开展“五好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比活动,并以创建“青年文明号”、“真情温暖助万家”、“弘扬长征精神”等主体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提升创建效果,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