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对少年犯罪案坚持“六访”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06-25 浏览次数:485
该院对失足少年“六访”的主要做法是指:一是在庭审前走访失足少年的家庭,详细了解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与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和接受教育的关系;二是走访少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深入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三是走访与少年被告人关系密切的亲友,让他们多做少年的教育感化工作,使他们能够悔罪、认罪,放下思想包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四是走访羁押少年被告人的看守所干警,及时掌握他们在关押期间的思想动态;五是对已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回访跟踪帮助教育,防止其再重蹈覆辙;六是对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做好释放后走访,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