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近日,沭阳法院审理了原告袁爱棠、丁庆才、蔡同明不服被告沭阳县建设局拆迁裁决等三起行政案件,因拆迁范围在城区黄金地段,被拆迁户达五百余户,涉及面相当广,如处理不当,势必会影响到城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将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三原告对被告所作出的拆迁裁决表现出的抵触不满情绪,被告沭阳县建设局决定由法定代表人杨光生局长亲自出庭参与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在充分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陈述意见后,表示愿意组织第三人(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原告)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在法庭多次主持调处之下,原告袁爱棠、丁庆才两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