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庭长的审判管理是审判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审判工作的最基础、最直接的管理,对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庭长管理工作,采取“七个一”措施,切实调动庭长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源头上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管理效能。

一、庭长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本部门的案件质量分析讲评工作,结合审判质效指标数据通报、案件质评情况和案件发改情况等,针对具体案件、具体人员存在的案件质量、效率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

二、庭长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案例分析、探讨和讲评工作,就案件审理思路、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介绍,并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归纳和讲评。

三、庭长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部门审结并生效的发回、改判案件的复查工作,并重点对其中的涉诉信访案件加强分析。重点分析发改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四、庭长应当注意收集、梳理、研究和解决影响本部门审判质量效率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经验做法,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并在全庭进行点评和推广。

五、庭长应当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案件审限变更、结案的审查,严格审批条件。庭长应当建立对本部门“四项”未结案件和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管理,每月清理一次,逐案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

六、庭长应当掌握本部门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审判工作经验,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本部门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并就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态势分析。

七、庭长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庭审观摩活动,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长应当就观摩庭的庭审公正、庭审效率、职业形象等方面,组织研讨,并进行全面有据的说理性讲评,以提升法官的庭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