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江宁法院从思想观念入手,围绕干警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重四轻”的倾向性问题,牢固树立“四个统一”的工作理念,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克服“重本位轻大局”倾向,树立履行审判职能与维护稳定大局相统一的理念。将处理好涉诉信访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作为当前维护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在完成诉来的、被动式的繁重审判任务的同时,全力做好交办的、主动式的涉诉信访以及排查纠纷等工作,切实维护稳定大局。

二是克服“重效率轻效果”倾向,树立快办案与办好案相统一的理念。在初审办案评价方面,努力实现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的转变,把办案效果置于首位,努力做好调解息诉工作,着力提升初审裁判质量,为“案结事了”总目标的实现把好第一关。

三是克服“重经验轻创新”倾向,树立传承经验与改革创新相统一的理念。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新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优化管理,减少运作摩擦,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内外联动,走出司法象牙塔,提升工作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四是克服“重眼前轻长远”倾向,树立抓好办案工作与提升队伍素质相统一的理念。在注重完成当前审判任务的同时,该院还注重素质的培养,腾出足够的精力以持久的耐心来狠抓队伍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重平时、促养成,重学习,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