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促进风廉政制度建设,该院已连续三年未出现违纪违法事件。2006年、2007年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文明法院。

丰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了“三种形式”和“三项制度”。三种形式:一是设立廉洁自律举报箱;二是配制上岗证;三是印发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回访考察制度,了解干警有无吃拿卡要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二是廉政监督员制度,每年两次召集社会各界人士座谈,通报工作情况,收集社会反映。三是建立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制度。规定法官和律师必须恪守自己的职业纪律,遵从职业道德的约束。禁止承办案件的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一方当事人的律师单独接触,不得接受一方当事人律师的宴请或提供各种报销费用等。对法官违反职业纪律,在审判过程中索取贿赂,枉法裁判,坚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