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启动“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创建工程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6-23 浏览次数:499
本网镇江讯:为深入持久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近日,润州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争创“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活动的通知》,全面启动司法规范化建设优秀示范岗创建工程,通过以点带面的创建活动,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积极争创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点。
该院确立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创建活动的主题是“一个岗位一份责任、一个部门一面旗帜”,基本内涵是“三个作用、五个示范”,三个作用即要求法官发挥“服务发展的排头兵作用、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作用、群众利益的保护者作用”,五个示范即要求法官争做“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示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示范,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示范,廉洁司法、遵守纪律的示范,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的示范”。创建活动将分宣传动员、创建申报、考核验收、经验推广四个阶段。利用3年时间,每年评选出2?3个“优秀示范岗”,对达到职业道德好、办案绩效好、规范服务好、工作作风好、廉洁司法好、社会形象好“六个好”标准的部门,将授予“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并发给牌匾、证书和一次性奖励。该院将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获选庭、处、室、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出现审判质量责任事故等问题,将被取消“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称号并收回奖牌和证书。
2008年是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创建工程启动年。该院将以省院《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正司法作为根本基点,把有效解决纠纷作为重要评价尺度,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创建“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为抓手,以解决司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端正干警的司法思想,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更加规范的司法行为,让党更加放心,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