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现象,日前,吴江法院组织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据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或对生效法律文书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法律、人为障碍等方式,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规避执行现象的存在,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司法权威受到严重挑战,因此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将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集中宣传为手段,采取有效措施遏止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执行局局长陆金东表示,法院将在其他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确实具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对抗法院执行的案件,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通过综合运用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悬赏举报等措施,以强力威慑为后盾,堵塞被执行可能规避执行的通道,最大程度挤压其活动空间。

 

为此,法院将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常见的规避执行方式,引起市民对规避执行的关注和重视。同时让市民也积极参与到法院的执行工作中来,对失信者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让“老赖”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