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法院“四个确保”积极投入“十百千”法律宣讲活动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621
本网淮安讯:淮阴区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按照市中院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建立组织,制定计划,积极投入“十百千”法律宣讲活动。目前已组织集中宣讲活动4场,受教育人数近千人,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挑选精兵强将,确保主讲法官宣讲水平。为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该院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同时从该院领导班子以及主要业务庭负责人和审判骨干中精心挑选10名同志担任该院的主讲法官,这些主讲法官的共同特点就是审判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语言表达能力强;许多同志多年来经常为大、中学校行政机关授课,普遍反映效果良好。
二、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宣讲内容贴近社会。该院精心挑选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10部法律作为宣讲内容;将各业务庭正在审理或已经审结的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拆迁等民生类案件或社会生活中多发性案件作为宣讲教材,精心编写宣讲教案,保证宣讲内容的真实性、趣味性、社会性、群众性。
三、创新宣讲形式,确保宣讲活动丰富多彩。该院对“规定动作”确定的集中讲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在线等形式进行具体安排,选择该区交通要道、人口集中社区、重点企业、驻淮部队、行政服务中心、大、中学校等场所开展送法上门、法律咨询活动,并明确具体时间、人员、地点安排。同时该院还将实行“自选动作”,即立足法院工作特点,要求每个审判业务庭利用开庭审理案件时机,对旁听群众进行就案讲法,并实行一案一讲一登记制度,由院办公室集中汇总上报。
四、强化综合保障,确保宣讲活动成效显著。该院主动与区委宣传部、政法委以及区政府法制局、司法局及广电局等部门联系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同时妥善安排好主讲法官的工作,做到宣讲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并对宣讲活动的车辆、经费给予充分保障,从而确保宣讲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受益匪浅,意识增强,法院工作水平提高,形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