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宜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不辞辛劳驱车五百多公里,亲赴江苏省东海县,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张某手中,张某一家深受感动,多次向法院表示感谢。

事情得从一年多前说起,张某的丈夫王某原受雇于孔某从事运输工作,2006124,王某在运输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死亡。王某亡故后,孔某未及时向其继承人作出赔偿,张某等人遂将孔某告上法庭,宜兴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孔某应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298932元。判决生效后,孔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等人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经调查得知,孔某已变卖了所有的运输车辆用作赔偿另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目前其经济状况极为困难,只能通过其在宜兴的亲属打工度日。执行员向其宣传了法律文书的强制力,并通过其亲属做孔某的工作,促其履行赔偿款。在执行员的感召下,孔某同意举债还款,执行员又及时将孔某的真实情况和还款诚意反馈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