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创新制度规范信访接待工作
作者:吴涛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608
本网徐州讯: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近年来,邳州法院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坚持向制度要效益,通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在信访工作中落实的“三项制度”是指,一是专职督办员制度。为确保信访工作上请下达的及时规范,该院设立了专职督办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相关事宜处理,对当事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责任比较清楚的,能立即答复的现场答复,对于不能答复的,立即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对于正在办理中的信访事项,始终与责任领导、责任业务庭、信访人等各方保持联系,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二是说理咨询会制度。召开信访案件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信访人、代理律师及信访人亲属等各方人员参加的会议,现场就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沟通,视“情”进行“多方会谈”。三是考核评比制度。对信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针对每件信访案件,由院信访工作评查领导小组进行评查,根据评查结果,明确相应的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