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六个意识”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660
本网常州讯:近日,钟楼法院党组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并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六个意识”。
这“六个意识”指,一是强化领导意识。要懂得领导的涵义,要明确领导的职责,要增强领导意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该院夏院长指出,责任重于泰山。工作、事业的成功与失败往往在于"责任"二字,有了责任心,工作就有动力,就有干劲,就能把工作做得好。如果没有工作责任心,哪怕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不能把工作做好。作为领导,就要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管理意识。领导要实现工作目标,就要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成绩。领导要敢于管理,要善于管理,通过管理实现工作目标。四是强化沟通意识。领导要懂得沟通的重要性,要善于做好上、下、左、右的沟通工作。五是强化廉洁意识。“公生明,廉生威”。领导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我们的审判权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千万不能用这个权力来谋取任何个人的利益。六是强化表率意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夏院长要求中层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事上都要注意做好表率,只有事事作表率,领导者的威信才能提高,工作才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