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防止涉诉上访。今年,丰县法院推出三项新举措,以提高法官判后释疑效果。

一是案件裁判后即时征询意见。要求承办法官在案件裁判后,应即时询问当事人对裁判是否有疑问。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承办法官应当融合法理、事理和情理,结合心理疏导等方法进行释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内容。

二是明确信访和申诉释疑职责。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来信来访或申诉的,信访接待人员应及时通知案件承办法官和承办部门负责共同释疑;如当事人仍有疑问,由信访接待人员报告主管院长决定处理;确需再次释疑的,主管院长必须在第一次释疑后一个星期内与承办部门负责人、承办法官和信访人员共同进行释疑。

三是将判后释疑纳入考核范围。为确保该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院制订了《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承办法官无正当理由拒绝判后释疑,或者因不负责任释疑引发重大信访事件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