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楚州法院97起群体性案件无一上访
作者:徐庆余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655
本网淮安讯:近日,一起16名职工与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案起诉到了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受理后,针对此案的具体情况专门写了一份《案件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认为该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提请院领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要求承办庭和承办法官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由于建立了从预警、处理到回访等一整套规范且完备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楚州法院受理的当事人在10人以上的97起群体性案件,均未发生矛盾激化和当事人上访事件。
近年来,随着淮安市楚州区新城区建设、企业改制及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楚州法院针对企业破产、改制、城市拆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把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法官大局意识、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提高法官从案件的具体原因、背景、法律关系等方面捕捉涉稳信息的能力;成立了涉稳案件协调应急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有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形成了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案件,做好应对预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参与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春节前,该院车桥法庭受理了107名农民工诉某外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 ,院长袁开锋亲自到案发乡镇,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解,107名农民工欢欢喜喜地拿上工资回家过年。对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该院则坚持“当判则判”的原则,并积极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建立判后即时释法答疑、重点案件判后回访等多项判后息访制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此外,该院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几年来该院每年都会针对审理的群体性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调研报告。仅今年先后就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易发生群体性纠纷的调研报告》等3份调研报告,为当地的维稳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