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三个集中提高执行办案效率
作者:周金玲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616
本网盐城讯:射阳法院针对执行积存案件较多、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执行力量的有机整合,做到办案流程 “三个集中”,有效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
一是集中查询财产线索。该院在综合组设立专职调查人员,专门负责对执行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线索进行集中查询。专职调查人员每周定期收集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集中到银行、车管所、建设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集中被执行人谈话。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集中谈话,讲清法院依法执行所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并形成谈话笔录入卷。
三是集中采取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由强制实施组集中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