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四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5-26 浏览次数:624
本网南通讯:日前,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永兵率领各工委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一行32人,对南通中院、港闸法院、通州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考核组一行对南通法院队伍建设在创新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以“大学习,大讨论”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中院每年将组织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本院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部属以及住房、用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建立了廉政档案。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二是以创新制度为保障,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为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夫妻、父子一方担任法官,另一方从事律师代理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非家庭成员,但存在血缘关系的类似情况,也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法官审判权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和制约。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遇到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在判决或强制执行后可能会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的案件,争议标的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且争议较大的案件,法院系统退休、离职人员过问、隐形代理以及直接代理的案件,合议庭有重大分歧以及合议庭与庭长、分管院长有重大分歧的案件等情况必须逐级向上报告。同时出台《全市法院系统案件质量专项大评查意见》,对去年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二审案件中改判一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专项大评查活动,分析改判、发回重审是否适当,程序是否规范,执法尺度是否统一,进一步强化制约和监督。
三是以教育、预防和惩处为一体,增强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今年先后两次组织法院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法院干警旁听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庭审,观看反腐倡廉的影视片,剖析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反面典型教育。大力开展大力开展以“双禁”(禁止说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教育、 “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等专题廉政教育。4月上旬,与市人事局、南通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法院第二届“十佳审判长”、“十佳审判员”颁奖典礼大会,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
四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以庭室作风建设为重点,组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两级法院整体推进的机关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把狠抓庭室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重新调整了中院督察队,今年先后组织6次明查暗访,发出督查通报3期,内部督查通报5期,现场督查纠正25起,纠正人数50余人次。设立“审判作风评议箱”和“服务窗口评议箱”,落实诉讼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评议庭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确保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案件规范管理的规定》。在全省率先开通便民诉讼和涉诉信访两大信息查询系统。健全诉讼指导、风险指导和答疑解惑制度。赋予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权,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巡回审判、民事案件速裁等机制,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