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淮安市洪泽区少年庭副庭长黄丛梅将婚姻家事审判巡回进农村,将审判工作延伸到田头。她带着书记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中,既审结了一起田埂纠纷案,又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