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开庭审理含重金属污泥跨省倾倒污染环境刑事案
作者:吴皆与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1069
工业重金属污泥本应通过有资质企业处理,但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污染环境,将有毒废料随意丢弃,甚至跨省倾倒污染物。2017年1月19日,常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浙江某机械公司、被告人胡某、袁某污染环境罪一案。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跨省倾倒有毒工业废料案件。
2016年3月,位于浙江省青田县的某机械公司将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交给安全环保科长胡某直接负责,而胡某在明知袁某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情况下,仍将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含有镍等重金属的污泥约1000吨转交袁某处置,后袁某将上述污泥运至张家港与常熟交界地带的空地上直接倾倒、掩埋。经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上述约1000吨污泥属于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浙江某机械公司、被告人胡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被告人袁某,违反关于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胡某陈述,如果将这些污泥交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需要支付大约800元/吨的费用,而交给袁某“处理”,只需要支付200元/吨;被告人袁某则承认其以120元/吨的费用接收“处理”了这些污泥。虽然胡某运来的污泥呈现不正常的红褐色,但袁某为谋取私利,仍将其倾倒在两市交界的空地,并用泥土掩盖起来,企图逃避罪责。“我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我家里比较困难,还有两个小孩,请求法院从轻处理。”被告人胡某在法庭上说。
据记者了解,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跨省倾倒的也有,最有影响力的如上海生活垃圾倾倒无锡一案。四被告人将1670吨上海的生活垃圾倾倒至无锡市惠山区,并用建筑垃圾、泥土进行掩埋,导致当地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经验侧,这些生活垃圾中含有重金属铅、镉、六价铬、类金属砷等,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70余万元。最终四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用于运输垃圾的船只予以没收。
“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称为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在这起案件中,跨省倾倒的是比生活垃圾危害更严重的含重金属的有毒废料,尽管案发后被告企业已将污泥处理掉,但对当地生态环境已造成了一定损害,这样的损害肉眼看不见,但对土壤、水体等都会产生影响。”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邵卫刚强调。该案将择日宣判,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