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童为赶乘公交车不慎摔倒造成交通事故,后落下十级伤残并诉至法院,经调解后获偿。近日,昆山法院少年庭审结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本案受害人系一名12岁男童小伟,事发当日下午18时左右,小伟在学校内做完值日后,准备在学校旁边的公交车站搭乘公交车回家。当他背着书包走向公交站台时,发现自己要搭乘的那路公交车就在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等候红灯准备进站,为了及时能赶上车子,小伟一路狂奔,却不慎在公交车站旁摔倒,并被随后驶入的公交车碾压到左脚。公车司机发现有人被碾压,立马停车检查,并进行报警,小伟也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小伟因此次事故造成左脚拇趾趾骨骨折,并构成十级伤残。针对本次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在事故中,小伟与公交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后小伟及其家人将该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及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最终小伟及其家人与上述被告达成和解。

  法官提醒: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路上车流量非常大,本身就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但仍不少乘车的人为赶乘公交车,不顾路面的交通情况,在路上随意奔跑、横穿马路,结果不慎摔倒或与非机动车、机动车相撞而酿成交通事故。在此建议广大市民,如果赶时间坐车,可以提前几分钟出门,走向公交站台时,注意观察周围车流情况,公交车进站后,要有次序上下车,不要推搡拥挤,如果不能及时上车,也不要莽撞追赶,耐心等候下一班,莫为抢 “一时之快”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另外,公交司机开车进出站时也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缓行,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作出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