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审判与行政协调“无缝对接”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226
近年来,丰县法院坚持管理创新,不断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1-11月,共审结行政案件43件,其中通过协调促成双方和解、原告自愿撤诉的28件,调结15件,调撤率100%。
对行政诉讼案件,该院行政审判法官在立案、送达、庭前、庭审、庭后积极组织协调。对于不服拆迁裁决、不服劳动教养等具有可协调性的行政案件,主动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协调工作,对双方矛盾已激化、协调难度较大、可能引发信访上访的案件,坚持院领导全程指导并参与协调。对敏感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协调机制,对出现不稳定苗头的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另外,该院还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以案说法等方式,消除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使行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