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人大监督常态化 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233
近年来,江苏省新沂法院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该院把接受人大监督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积极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作为进一步改进司法、执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内容。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该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坚持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组织领导、有具体方案、有案情介绍、有整改措施。注重庭前与市人大进行联系沟通,选好案件,做好案情介绍;庭后院领导、主审法官参与代表座谈评议,解答代表提问,听取代表评议意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庭审全过程的监督。今年以来,共报送信息、裁判文书31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理和现场见证执行2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