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祖国花朵尽情绽放
作者:余嫚 发布时间:2016-12-29 浏览次数:3132
“与法同行”知识竞赛、“校园模拟法庭”、“维权之窗”微博、少年审判绿皮书、司法建议,“三合一”全面维权这一系列措施编织成了颇有特色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圆桌审判、庭前“三见面三走访”、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联席教育”、扩大受案范围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汇聚成了照亮迷航少年的指路心灯;建立爱心基地、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手拉手”QQ帮教群,利用新兴媒体,整合社会力量,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起航……2016年10月,继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之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又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判不是目的,救才是关键!”
今年4月22日,某中学七年级学生小许(14周岁),晚自习期间因老师没收其手机未还,担心父母责问而心生怨恨,第二天从家中偷取少量的“呋喃丹”(剧毒农药)投至学生食堂的汤桶内,致60余名学生和1名食堂工作人员中毒,此案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案件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起诉到少年庭后,马晓明审判长认真查阅起诉材料,充分做好庭前调查,分别到小许学校、家里和看守所了解情况,得知小孩性格内向、脾气倔强、“重感情”后,邀请了区关工委领导、学校老师和小许的父母一起参加“圆桌审判”,甚至还将小许十分喜爱的小狗也带到了法庭。
庭审中,面对和蔼可亲的法官、朝夕相处的亲人和温馨的法庭氛围,小许承认了犯罪事实,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而庭审并没有结束,接下来该庭安排小许与父母“独处”、向心理咨询师敞心扉,拥抱、叮嘱、泪水瞬间交织,法律的温情再次点燃。
对那些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法院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后教育。法院与区心理顾问协会合作,开展“春晖”会心成长行动,聘请了6名二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专职心理疏导员,全程参与“涉少”案件审判,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评估、疏导和矫正,目前已成功举办了两期4组,为近20名迷途少年提供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和人生规划,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效果。
“作为一名少年庭的法官,要深知'判'不是目的,'救'才是关键。一件案子办完后,还有很多事要做要想,让轻微犯罪的孩子重新回归社会,责任重大。”少年庭庭长马晓明深有感触。
“主动参与,积极发挥,多方联动”
“近期,在城区某校周围发生了多起寻衅滋事和持械斗殴案件,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人建议……”由淮安区法院发出的一份关于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的司法建议引起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各中小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防范意识,先后成立了校园巡逻队,设立了校园警务室,保障学生日常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每拿到一件未成年人案件,总忍不住唏嘘,同时也会思考,究竟如何能够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庭法官李鸿雁说。
法官们主动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后向公安、检察、教育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件,均落到了实处。建立少年审判年报制度,编写年度《少年审判绿皮书》,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企业以及中小学校等单位报告该庭每年审判工作情况、多发案件成因和对策,对有关乡镇和部门有效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2010年起,淮安区法院与辖区内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与法同行”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中学生中掀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已逐渐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品牌活动。据悉,活动2010年仅设初中组,2011年增设高中组,今年将再增小学组,届时将涵盖辖区小、中、高所有在校生,同时这次活动也引起了更多单位和媒体的关注,企业争相冠名,区关工委等部门也提出联合主办。
淮安区法院在调研中发现,18岁至25岁的低龄青年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也未完全成熟、人生观易变、可塑性较强,决定自今年1月份起将少年庭的受案范围由原来的18周岁以下扩大至25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综合、全面、立体地进行维权;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做到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该院少年庭新收案件303件,同比前两年收案总数增长45.7%,审结279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96件,共对151名青少年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18周岁以上不满25周岁99人,占青少年犯罪总人数的65.6%。
“微博、微信、QQ,全媒体维权,你选哪一种?”
“少年庭开通新浪微博啦,请大家关注,赶快成为我们的粉丝!”“我们建立了'手拉手'QQ群,一定记住加好友呀!”“'青少年维权工作室'今天正式挂牌喽,欢迎大家前来参观。”
一对85后夫妻杨某(男)、金某(女)结婚四年,有一个3岁的女儿小美,杨某因为殴打金某被取保候审,同时金某提出要离婚,但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小孩,金某称“我现在锁骨已经断了,没有住房也没有工作,没有能力养她。”杨某则担心受小孩束缚没自由,“活动”起来不方便。多次调解未果。此刻同是85后的主审包法官灵机一动,将此案当事人化名后发到“手拉手”QQ群共享里,没想到半天就收到30多条留言,大多是指责这对做父母和同情小美的,有的甚至要求领养小美。最后一次开庭,包法官将大家留言记录打印出来给杨某和金某看,“无声”的两页留言记录胜过了“有声”的苦口婆心,最终使调解取得圆满成功。
针对青少年普遍爱上网的特点,淮安区法院创新维权载体,在新浪网开通了“青少年维权之窗”微博、申请了“手拉手”QQ群,聘请了10名大学生村官志愿者与10名未成年犯结对帮扶,开展长期的、动态的帮教工作。他们在微博、QQ发布维权信息,接受法律咨询,与广大青少年网友互动,成为青少年普法维权绿色通道,深受欢迎。如今,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工作重心发生了悄悄的变化,过去以办案为主,现在少年庭法官们在青少年中拥有了众多粉丝和好友,孩子们有问题总会打电话向“钟阿姨”咨询,甚至有了心思会通过QQ与“小琴姐姐”倾诉……
社区矫正对象小郑口中常念叨“王村长”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手拉手”,他和小郑结成了好朋友,开始“一对一”重点帮教。小郑深受感动,积极参加矫正,对缓刑期满后的人生更是充满了期待。
在谈及少年审判工作时,淮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强颇为感慨:“给青少年犯罪群体多一份关爱,多一缕希望,是我们的社会责任。将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拓展和延伸,意义深远,我们要放大项目的品牌效应,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汇聚社会各方的爱心和力量,更好地'为青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