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再离婚 惺惺相惜为哪般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次数:413
结婚,协议离婚,复婚,再诉讼离婚!短短几年时间,一对小夫妻将这么多复杂的婚姻程序走了个遍。近日,东台法院调结了这起特别的离婚纠纷。
张某和李某几年前打工时相识,坠入爱河后,两人很快领证结了婚。一年后,他们迎来了爱情结晶。
儿子的诞生,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不过好景不长,两个人因为一些琐事产生了矛盾。不知道是不是沟通不畅的缘故,两人越走越远,最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不久,两人又心生悔意,加上还有孩子的牵绊,很快又复了婚。
按理说,这结了离,离了又结,两人该消停了吧。可是,还没过个几年安生日子呢,两个人竟然又闹上了。
李某老家在外省,平时李某也在外地打工。张某发现,李某出去打工后,和自己的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近两个月的时间音信全无。
张某疑窦丛生,觉得李某一定是外面有了情况,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愤怒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
不知什么缘故,对于张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李某完全没有异议。同时,李某还大度表示,孩子的抚养由张某决定,如果张某不要,孩子就由她抚养。张某要抚养的话,她就贴抚养费。张某当即表示,孩子由其自行抚养,不要李某给抚养费。
问及双方共同财产时,李某直接表示放弃。张某见状,立马表示亏待李某,要补偿李某10万元。李某坚决不肯要,说张某要养老人和孩子,负担比较重,还表示自己要给抚养费。
一方要给钱,另一方却不肯要。看惯了法庭上双方当事人的锱铢必较,张某与李某倒成异类。两个人惺惺相惜,互相体谅,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对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夫妻。
不过,在法官的再三询问之下,两个人却也没有任何要和好的意愿。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与李某离婚,孩子随张某生活,张某补偿李某的10万元直接抵算李某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