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马大哈” 一拉车门盗窃团伙获刑
作者:孙跃君 何逸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465
近日,宜兴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涉案的五个小偷,一不砸车二不撬车,光靠挨个拉车门,一年半时间内竟得手12起。
汪某、周某等五人都是无业游民,共同谋划了拉汽车门盗窃的办法。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期间,五名被告人成天游走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新街街道的一些居民小区,在凌晨时分,采用拉汽车门的方法,寻找未上锁的车辆,然后顺利洗劫车内财物。该团伙共实施盗窃12起,窃得现金、手机、香烟等财物合计价值111660元。
宜兴法院审理认为,汪某、周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时分时合,采用拉车门等手段窃取他人汽车内的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且部分系共同犯罪,均应予惩处,分别判处4个月至3年7个月不等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1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车主,此类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件多发于居民小区、偏僻路段、商场超市、酒店饭馆等地段。时值岁末,盗窃案件进入相对高发期,车内勿存放贵重物品,离开车时一定要检查一下是否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以免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