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清华大学硕士、影视集团总裁、法国某红酒庄园庄主、著名电影制片人……一张张光鲜名片的背后,是他贪慕虚荣的虚伪包装。为求暴富成名,他先后以开发房产、经营红酒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3000余万元,甚至异想天开请来著名影星拍摄电影《一夜成名》。日前,邳州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储案,被告人王山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

  案情回放

  红酒商人王山石

  王山石本是邳州的一个红酒经销商,因脑子灵活、思路开拓,他的红酒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代理的法国某品牌红酒远销江苏、山东等多省,一年下来经销额过百万不成问题。2010年,正是邳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居民手里有了钱,各种贷款咨询公司、抵押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市区里的小区楼盘也卖得红红火火,一心想发财的王山石不甘寂寞:“市场这么繁荣,房子不愁卖,我又有红酒生意作为实体支撑,一直想再多挣些钱。”就这样,王山石准备涉足房地产和信贷业务。

  2010年4月,王山石在邳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徐州银泽抵押贷款有限公司,为了投机取巧,他找来亲戚陈秋枫作为法定代表人,自己确实实际经营管理者。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房屋买卖居间、代理。

  进军房产,他的“生意”越做越大

  “做红酒生意时,偶尔也会资金周转不过来,我从朋友手里借来钱,等资金回笼后,连本带息还给他们,对于信贷业务,我很有经验”谈到开办抵押贷款公司,王山石信誓旦旦。

  通过前期考察,王山石看中了位于邳州市解放东路的一块地皮,这里临近公园、交通便捷又是学区,附近的几处楼盘都卖得很火。项目有了,差的就是钱,为了广泛的集来资金,王山石在邳州老城区和新城区各物色了一处门面。“人靠衣装马靠鞍,门市是公司的脸面,必须敞亮,别人才能信咱们的家底。”王山石先是对门市做了精致豪华的装修,又找来宣传公司制作了精美绚丽的广告牌,就这样,银泽公司一部和二部应运而生。为了让外人相信他的实力,王山石还购买了最新款的宝马轿车, 平日里吃穿用的都是高档名牌,见过他的人都说王总底子厚,投资给他肯定折不了。

  随后的2010年到2012年间,王山石以银泽抵押贷款公司为依托,以发房地产、经营红酒需要资金为由,通过广告牌、条幅、工作人员宣传等方式,超出注册登记时的经营范围,以高息为诱饵,与社会公众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累计吸收梁某、李某、任某等近200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币2600余万元。

  有了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王山石竞标下看中的地块,对房产项目进行开发。眼瞅着小区的楼盘越来越高,王山石盘算着自己的盈利,除去工程成本、偿还借款以及自己挥霍的部分,真正能盈利的其实并不多。

  摇身一变,他成为著名制片人

  自己忙活一番,却挣不了多少钱,王山石觉得在小县城打打闹闹实在没什么劲:“要干就干点大的,我的梦想就是发财成名。”王山石不甘于在小县城里普普通通,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他要拍电影、他要搞出更大的名堂。

  此后,王山石多次前往北京,不惜重金结识了演艺圈的几位导演和演员,因为出手阔绰、挥金如土,谁都不知道王山石背后的水有多深,他甚至对外宣称自己是某位老红军的后人,在政界、军界颇有关系。为了完成拍电影成名的美梦,王山石通过朋友,花费重金购买了一部讲述“从农村走出来的原生态民歌手通过选秀节目一夜成名”的剧本,“听到这个剧本时,我心里莫名泛起一阵共鸣,我觉得故事里的主人翁和我很像,我要拍这部电影。”

  为了让自己的电影出彩,他的将电影定位为一部载歌载舞的音乐喜剧,甚至请来了诸多大牌明星加盟参演。巨额的投入、大牌的明星、高额的票房回报……王山石陷入自己的美梦里不能自拔。

  拍电影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前期铺垫、电影拍摄、团队维持、演员聘请等等都需要钱,为了支撑起《一夜成名》的黄粱美梦,王山石将房产项目的资金抽用到电影里,《一夜成名》仿佛就像一个望不见头的无底洞,让王山石筋疲力尽,可他却乐此不疲,全身投入到电影的拍摄过程中,真把自己当做一个电影导演。为了过出名瘾,他甚至在电影中客串了一把,电影中混杂着方言和普通话的他,可笑又可怜。

  2012年4月,电影《一夜成名》上线公映,为了宣传造势,王山石通过媒体杂志和电影首映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这期间,为了维持自己的美梦,王山石继续向他的“储户”吸收着存款。电影《一夜成名》下影后,因为观众评价一般,票房收入仅达到可怜的数百万元。

  为了拍电影亏损严重,原来还有声有色的房产项目也变成了无法维持的烂尾楼。慢慢的,承诺的高额利息支付不了,面对储户们的催讨,他选择了躲避和搪塞。美梦破了,可是王山石却没有醒过来,那200多户近3000多万元的集资款,可是一位位普通百姓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啊。事到如此,王山石没有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主动偿还债务,反而跑到北京躲起债来。

  看到血汗钱要不回来,被王山石坑害的储户们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6月8日,王山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邳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2014年1月26日,王山石在北京三里屯某酒吧内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抓获,同年1月28日被邳州市公安局民警带回审查。

  面对事态败露,王山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也将徐州银泽公司的房产予以查封,并扣押了王山石所有的红酒、宝马轿车等财物。

  法院判决

  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2014年12月30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山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向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因该案涉及群众多、关系民生福祉,邳州法院高度重视。受理后,安排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力求妥善处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山石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和集资数额没有异议,但对于指控的集资诈骗罪,王山石辩解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实施虚假宣传和隐匿账目的行为,辩护人也认为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经过详尽的法庭调查,详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邳州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山石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吸收的巨额资金无法归还,引发社会矛盾,危害性较大,酌定从重处罚,鉴于王山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认为,2012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王山石仍然具有可预期的资金来源和收入,并存在经营活动,就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实该期间被告人王山石吸收公众存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指控被告人王山石犯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故集资诈骗罪名不能成立。最终,邳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山石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被侦查机关查封在案的财物,经依法处置后,按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对其余犯罪所得,应继续追缴并返还集资参与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中被告人王山石陷入自己臆想的“一夜成名”美梦中,他的经历就像那部《一夜成名》电影,仿佛轰轰烈烈,却落得票房惨淡。个人投资经营,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经营水平,切不可为了出名暴富急功近利,陷入“以借养息”的非法集资不归路。

  同时,借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法官提醒市民要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广大市民在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相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宣传内容是否符合经营范围,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以及表面的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以免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