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也叫大烟壳,具有镇痛、止咳、止泻等作用,只被允许用于医药行业,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将其使用在食品中。但是,有了药物身份作为保护伞,罂粟壳“误入歧途”,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偷偷加入食物之中,使食物变得尤其鲜美,以此换来顾客“上瘾”般的光顾。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在售卖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的案子,五起案件的7名涉案人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大陈在盛泽镇开了一家牛肉面店,这家小店已经经营了三年有余,每天都能卖掉两三百碗面,可以说是生意红火。殊不知,大陈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就是在牛肉面汤里加了一种特殊的“大料”,里面含有罂粟壳。

  原来,大陈有个姓罗的师傅,以前是在湖北襄阳开店的,大陈在他店里当了一个月学徒。有一次,罗师傅在酒桌上提起,自己面馆炖汤所用的“大料”里含有罂粟壳。大陈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来到盛泽镇自己开面馆以后,便去湖北襄阳调料市场买了罗师傅口中所说的神秘“大料”。每天晚上,大陈会先用鸡骨头熬一桶汤,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就会把 “大料”连同八角、花椒等加到汤里,煮成一锅浓郁的高汤。在大陈的面馆里,每种面都会加上这种“令人上瘾”的高汤。

  8月16日上午,接到匿名举报的警察来到大陈的牛肉面馆,对他熬制的高汤进行了 “罂粟检测试剂盒”检测,均呈阳性。归案后,大陈对于自己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大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吴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他的6名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刑罚惩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