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瓶盖大利润 男子售假洋酒瓶盖获刑
作者:王玥 发布时间:2016-10-26 浏览次数:500
真瓶装假酒,已经成为洋酒造假的最常用手段。而园区的李某却发掘了另一条低成本“致富”的路子--卖假洋酒瓶盖。近日,李某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李某原是园区一家夜总会的领班,平时接触多了各类洋酒红酒,觉得烟酒这一行水很深,一定比自己现在日夜颠倒赚钱强,便打起了造假的主意。无奈收购酒瓶对李某来说成本太高,“一瓶酒除了酒瓶,还有瓶盖呢。”李某眼睛一亮,对,就去卖假瓶盖!凭着自己对消费市场和大众喜好的了解,李某的假酒瓶盖生意“主攻”黑方、红方、芝华士。由于假酒市场收酒瓶的远远多于卖瓶盖的,独到的“投资”眼光给李某带来了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李某下家销售假酒落网,李某也被公安机关逮捕。经立案侦查,李某最终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提起公诉。
经法院查明,涉案的黑方、红方、芝华士等商标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新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且均处在注册有效期限内。被告李某分别向杨某、金某、朱某等五人销售明知系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销售金额达6.5万元,情节严重。被告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园区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法官提醒:制造、销售假酒行为本身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使用许可权,还扰乱了商标管理,损害商标所有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案中,李某每销售一个侵权产品的瓶盖就表明有一瓶假洋酒流入市场,有一个相关公众可能饮用,根据代理人最少统计,将有十多万人饮用到假洋酒,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如今市面上的假酒层数不胜数,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不要贪图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