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男子李泉因盗窃于今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不久,不思悔改的李泉“重操旧业”,又开始伺机盗窃电动车。仅过了2天,李泉盗窃的行径再次败露,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昨日,沛县法院公布该起盗窃案,该案虽然案值较小,但被告人李泉案底重重,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竟17次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而其中的16次均因盗窃引起。其中17次因盗窃,刑期合计二十二年九个月,加上劳动教养的八年六个月,总计超过三十一年 。因系累犯,李泉最终被法院从重处理。

  刑满释放3天后,再偷车

  生于1957年的李泉是沛县朱寨人,小学文化,整日里游手好闲,已经六旬。今年2月,李泉因犯盗窃罪,被沛县法院判刑并处罚金1000元。5月8日,李泉刑满释放,开始在街上闲逛。刚出看守所,李泉几番提醒自己,这一次一定好好做人,不能再偷盗了,但在外胡乱凑合了几夜,5月11日上午,当李泉溜达到沛县汽车站,看到这里穿梭的人流后,他脑子里又涌现了熟悉的念头---盗窃。

  “这里流动性很强,反正我也没事干,不如偷点东西卖,应该不会被发现。”想到这,李泉从汽车站北门走了进去,来到站内小院西侧的一处车棚附近,李泉快速推一辆电动车从汽车站南门走了出去。约莫走出了一里路,李泉发现路边有一间修车铺,他把电动车推进屋,谎称是车主,讨价还价后,以20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卖掉。拿着得来的这笔赃款,李泉抽烟喝酒,又下馆子吃了一顿饭,便挥霍一空。

  偷车被车主发现跪地自扇耳光

  偷盗是李泉的“本行”,干了一次,他便彻底忘记了自己刚从看守所出来的教训。当日,挥霍完赃款的李泉决定再找机会下手。溜溜达达,李泉来到了沛县东外环的翰林世家小区南门,从此往西有一片绿化带,旁边停了一辆“速派奇”电动车,也是没有上锁,李泉观察周边无人,将车子“顺手牵羊”。几十分钟后,这辆车被卖到不远处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李泉又拿到200元,吃喝一空。

  5月12日早晨7时许,李泉来到大屯煤电公司江南绿洲小区南门,在一家卖蜂胶的商店门前,看到了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李泉推走电动车,来到向西约一公里的一家修车铺,以100元的价格把车架和电瓶转手给了店主,然而,令其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一名老年人走了过来,厉声喝问“你干啥的?”

  “我卖车子的,咋了?”毕竟是偷来的车子,李泉很心虚。

  “你卖车子?你卖的这是我的车子!”老头一把抓住李泉。一听是车主,李泉吓坏了,当场跪在老人面前磕头,并狠狠扇了自己几个耳光,求对方别报警。老人摇摇头骑车离去。

  每次偷车均谎称车主销赃

  然而,即便被车主找上了门,即便当场下跪自扇耳光,李泉依然没有悔改的心,这边刚从修车铺离开,李泉平静了一会儿,又来到大屯煤电公司矿医院的东门,继续找目标电动车作案。在医院东门的东南角,李泉发现一辆“英克莱”电动车未上锁,他走上前开始推车,就在此时,警察突然出现了,人赃俱获,李泉当场被控制,随后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面对大量证据,李泉很快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初步调查,李泉在过去的两日内,在沛县新城区、汽车站、东外环翰林世家小区等地,采取顺手牵羊的手法盗窃多辆电动车,其还有多次案底。5月13日,因涉嫌盗窃罪,李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14日,被执行逮捕。

  为何李泉偷盗的赃车能顺利脱手?警方也进一步找到了相关修车铺的经营人,据调查,每次李泉卖车时,均称电动车是自己的,当店主要求提供发票时,李泉便称放在家里了,并以回家再找太麻烦为借口,适当降低售价,多数情况下店主就不再过问了。

  17次犯罪被处理,因盗窃再被判一年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泉犯盗窃罪,向沛县法院提起公诉。

  9月30日,沛县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11日至12日期间,被告人李泉在沛县汽车站等地盗窃电动自行车4辆,合计价值人民币3409元。

  庭审中,公诉人提出被告人李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经调查,被告人在此案前已17次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1980年8月,李泉第一次犯罪,因犯招摇撞骗罪,被沛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之后的16次犯罪则全部为盗窃罪,其中10次被判有期徒刑,6次被劳动教养,仅因盗窃罪就被沛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达7次之多,最长一次被判刑八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其系累犯,具有坦白情节,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决定对其从重处罚。10月8日,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