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的儿子小刘和老王的儿子小王是同班同学,曾经老刘和老王是客气的点头之交,现在却因为小王骨折而闹僵了。

  今年2月的一天,小刘在课间休息时坐在了教室外的过道上,小王恰巧从教室前门跑出,不小心被小刘的腿绊倒,导致右手臂骨折并因为治疗休学一年,其后学校主持、老刘和老王协商了几次赔偿事宜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且老王坚持小刘是故意伸腿绊倒的小王,老刘则认为自家孩子一直伸着腿坐着、是小王没有看清楚才绊倒,协商不成后老王气愤之下将老刘和学校都告到了法院。

  在庭审中,老王情绪激动,认为老刘家孩子就是故意绊倒小王现在还不承认,提及小王手臂受伤后受的苦老王还几次流泪。老刘也态度强硬,坚持小刘没有故意伸腿绊小王,是小王自己奔跑不注意才撞到小刘腿上。同为被告的学校一方则表示,事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家长,积极协调解决,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学校也尽到了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本案的主要当事人都是年幼的小学生,对于关键事实小王和小刘的说法也不尽相同,小王已经记不清当时小刘的腿是什么时候伸的,而小刘则坚称自己一直伸着腿坐着、并没有刻意绊倒小王。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特意实地查看了事发地点,了解走廊、教室前后门位置,并询问了数名目击了事发经过的小学生们,尽管学生们陈述的部分小细节不一致,但接受询问的小学生们都表示记得小刘是一直伸着腿坐着的,并没有故意伸腿绊小王,是小王在奔跑中不慎绊倒在小刘腿上。

  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出示了其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后,当事人都不再争吵不休,各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老刘赔偿小王部分医疗费,毕竟小刘伸腿坐在同学们通行的走廊有不对之处并确实绊倒了小王,老王一家也自行承担了部分医疗费,因为小王在课间奔跑既不符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也是造成自身受伤的原因之一,校方也主动补偿了小王一学年的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