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四增强四提高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587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提出增强四种意识,提高四种能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司法服务能力。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大局进行谋划和部署,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争取在党工委领导、人大工委监督和管委会支持下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和推动法院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增强公正意识,提高维护法律权威能力。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公正与效率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裁判的公正,努力以公正的裁判结果取信于民,从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权威。
三是增强和谐意识,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定纷止争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调处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充分发挥好速裁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作用,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增强为民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认真落实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各项便民举措,以及节假日工作制、司法救助制等各项惠民制度,优化服务,平等、公平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实质正义。同时,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策略和执行艺术,切实化解"执行难",及时兑现民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