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四川汶川县等地发生强烈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太仓法院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心系灾区、心系群众,认真履行好执行职责。立即组织排查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灾区的申请执行人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让受灾的群众能够迅速摆脱困境。

重庆荣昌籍罗某在太仓打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某公司应支付其工资、补偿金等10万元,并于2008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已到位4万元,这次巨大地震,罗某得知家乡受灾严重,家里房屋倒塌,急需用钱自救,法院及时组织人员对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银行资信进行调查,在银行帐上无款的情况下,又立即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庭,经法院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被执行人表示理解,愿意克服企业经济困难借款履行义务。两天后,被执行人将借来的6万元交付法院,当法院把6万元交给罗某时,罗某激动地说,太仓法院实实在在地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