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审管办细化管理措施促审判质效提升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05-16 浏览次数:602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审管办从审判各个环节细处入手,通过工作职能调整、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效果。截至今年4月底,该院共新收各类案件2102件,审结18411件,收结案比为86.69%;调解率为59.1%,同比提高了4.83%;执结率为73.25%,执行到位率为80.95%,同比分别提高了7.41和9.26个百分点。
一是修订完善新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原有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建立适合本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需要的考核体系。实现了岗位目标考核与上级法院的考核标准对接,使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更具有操作性。
二是树立动静结合的弹性管理理念。对带有局部性、但可能对审判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数据,及早采取对策,尽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为审判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是树立细致入微的系统管理模式。充分利用计算机审判管理系统,进一步细化从立案、排期、庭前准备到开庭、送达、结案、归档、上诉移送等全部流程的内容,不断消除管理盲区。
四是建立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制定《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则》、庭审(听证)、裁判文书写作、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或化解重大纠纷矛盾、调研“四项能力”考评机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职权明确、规范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