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12以来,江苏高院、徐州、南京、常州、无锡、镇江等地法官的一张张还带着体温的百元钞票投进了捐款箱,一份份爱心捐款把江苏法官和灾区人民紧紧连在一起。截至515记者发稿时止,江苏各级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爱心继续向灾区传递,向灾区捐款超过280万元,同时全省法院运用审判职能,全力保障灾区重建工作。

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当即召集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本院各部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当前抗震救灾的严峻形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并全面做好相关捐款救助工作。与此同时,该院法官当日捐款超过24万元。苏南、苏北法官踊跃捐款捐物和自发献血,许多出差的干警委托同事代为捐助,离退休老干部也全部及时献上捐款,有的干警家属还专程来到院里要求捐款,还有许多干警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向灾区捐款。512日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捐献工作,干警积极捐款24110元。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帅巧芳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天一早倡仪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全院206人捐款42600元。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获悉汶川地震后,刚到当地血站鲜血。南通港闸区法院30多名干警报名志愿献血,当得知AB血型紧缺,该院又紧急调查、搜集拥有该血型干群的资料,随时准备向灾区输送血型匹配的紧缺血浆。南通两级法院还决定联系民政部门,定向与地震灾区中的孤残人员进行结对帮扶。

江苏高院514在向全省法院发出“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强调,各级法院要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切实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举行。各地法院将各项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开展纳入全国抗震救灾大局,为灾区群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法院正在审理和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诉讼期限的,依法准许顺延期限;对涉及地震灾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予以暂缓;对因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因在灾区而无法联系的,依法作出诉讼中止裁定;对涉及灾区群众的纠纷案件,尽量采取诉前调解、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在庭审中做好受灾地区当事人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帮助解决困难,避免发生过激行为,以一流审判业绩,全力援助灾区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