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让“普通人”的智慧在审判岗位上闪光
作者:吴九江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次数:224
人民陪审制度是联系公民与国家权力的一道桥梁,是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司法公正的最好方式。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人民陪审员作为最基层的普通公民,没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时时以市民化的身份,大众化的知识,以及普通人的常理、视角和观点,对案件的认识、判断与评价,有利于民众对司法权威被动或被迫式的服从变的更为积极、主动和自觉,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帮助职业法官有效减缓和消除当事人怀疑司法审判权侵害其权利的疑虑和恐惧,赢得司法公信,有利于拉近司法机关与诉讼当事人的距离,增进庄严法庭的亲民化色彩,体现司法公正。
江苏省金湖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强烈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后司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亲和司法、公正司法”等司法实践活动,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通过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履职行为,发挥调解职能,严格考核奖惩,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力量,使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长和近民亲民的优势,以普通人的智慧、群众的语言,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联络沟通、协调调解、宣传监督等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审判质效指标。2010年,该院31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512件,占97.99%,确保审判考评质效指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今年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314件,成功调解297件,成功率达94.59%,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