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十分重视司法宣传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司法宣传工作局面不断得到改观。2007年,全院共计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661篇,位居全区领先地位,最近被区委政法委评为2007年度政法新闻“先进集体”,其中在《江苏法制报》发表的《真情司法得民心》、《二十二年无错案的背后》工作和人物通讯,分别被评为政法好新闻,从而开创了司法宣传工作新的局面。

一、采取硬性措施,强化岗位责任。泉山法院把宣传工作定位为“一把手工程”,院长直接分管宣传工作,并参与策划选题,提出具体要求。院党组每年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都要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和其他工作一起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评比,兑现奖惩,从而调动了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为了促进司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泉山法院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将宣传工作由 “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出台了相关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规定完不成指标的除取消部门的评先资格外,并扣罚部门负责人20%的责任兑现奖;凡连续两年因宣传工作未达标而影响部门或全院争先创优的,部门负责人就要被安排交流或转岗,通过狠抓岗位责任的落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调整充实队伍,落实奖罚制度。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专、兼职人员的宣传骨干作用,泉山法院规定按发表稿件媒体的级别实行多稿酬奖励制度,并在年终实行单项重奖。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则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对部门和个人实行双处罚制度,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兑现一次奖惩。通过上述奖惩措施的落实,使全院上下形成了院领导重视、中层干部督促、干警积极写稿的良好格局。与此同时,为避免负面新闻报道的发生,泉山法院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对内严格新闻纪律,对外则按照新闻批准权限安排媒体采访,从内、外两个方面扎口把关,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泉山法院每年都在确定宣传工作重点后,及时组织召开宣传骨干专题会议,具体布置选题,搞好分工协作,分阶段抓落实。院领导经常过问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宣传工作碰头会,出主意、挖素材、理思路、抓落实,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宣传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对重要的选题,一律由院长亲自审阅把关,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发稿、发好稿。

四、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坚持定期培训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培训班,邀请上级宣传干部、高校教师和新闻单位资深编辑、记者来院讲授新闻理论知识和宣传工作规律,从而提高了宣传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写作水平;二是实行内部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部门和个人落实指标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及时督促指导,使全院的宣传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三是加强与各级新闻单位的配合与协调,主动与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争取开辟更广阔的舆论宣传阵地。近年来,泉山法院已与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以及多家政法类新闻媒体和本市的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宣传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