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58,江苏省高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由美籍华人任被执行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纠纷案件,执行人员坚持不懈、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态度赢得了执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赏。

??存款有限执行陷入僵局

20081月中旬,高淳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南京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申请执行南京某电气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额260余万元。执行中,承办人两次克服大雪封路的恶劣天气,前往南京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仅有的存款50余万元。因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唐某也一直不愿露面协商处理,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多方查询查出挂名美籍华人

面对执行僵局,执行人员没有气馁,而是通过更多细小线索找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的行踪。最后,在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查询得知唐某已成为持有美国绿卡的美国公民。在多方辗转查询得知唐某联系方式后,执行人员即电话和短信联系唐某,但唐某称,自己是受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委派,担任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也不受领工资,因此,不应承担公司债务清偿的协调处理责任。

??坚持不懈折服众人

面对唐某的特殊身份和辩解,执行人员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明确告知,不管公司内部怎么管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应该对公司债务清偿出面协调,不能回避,公司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外部当事人的合法诉求。面对法律规定和执行人员如此坚定和坚持的态度,唐某终于出面协商。58,唐某与公司实际控股东王某一同前往法院,当庭支付了申请人部分款项,对余款则达成还款协议,并由王某个人承担担保责任,使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唐某和王某称,之所以承担责任,更多的是因为执行人员坚持的工作态度;申请人则对执行人员一直以来辛苦的工作表示了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