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执行形象在执行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执行形象代表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对维护法律尊严、克服执行难也有着重要的直接的现实意义。丰县人民法院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活动为契机,以执行改革为动力,以公正执行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眼于执行工作实际,通过三项措施塑造执行新形象,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长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要做到要淡泊名利,不慕虚荣,勤奋敬业,恪尽职守,用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身的人格魅力去感化、团结和带动全局的同志。

第二,不断加强执行法官个人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通过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并选调品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警充实到执行局,壮大执行队伍,把执行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战斗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执行队伍,在执行工作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三,严肃执行纪律,完善执行制度,以制度管人,防微杜渐。该院执行局建立和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和月通报制度、执行救济制度、廉政承诺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执行秩序,提升了执行形象。

截至目前,丰县法院执行局共执结各类案件306件,执行标的额835.89万元,比去年同期有显著提高,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一起积压多年未能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后送上锦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