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仅宿迁市区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7万元以上的投诉举报案件达11件,其中房地产企业占90%以上,有3个项目欠薪严重,涉及金额近2000万元。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欠薪潮”引发“诉讼潮”,宿迁中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与市人社局等10个部门会商,联手制定八项制度多管齐下,全力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这八项制度为工资支付专户制度。目前,全市已经有70%以上的企业建立了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工程建设企业须按工程造价2.5%-3.5%的比例,在开工前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失信“黑名单”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两批次、共12家严重失信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且在一年内被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一信三书”制度。即在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张贴《致全市工程建设企业的一封信》、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议书”、建筑施工企业与人社部门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开发建设单位与住建部门签订“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诺书”,目前,全市有200家施工企业与人社、住建部门签订了“承诺书”;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依托人社基层平台,在71个街道(乡镇)建立一级监察网格,并成立劳动监察中队,在754个社区(村)建立二级监察网格,分别配备相应的劳动监察协理员,劳动监察网络实现全覆盖;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启动民工维权“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