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正红法庭四项举措实现建庭来案件无发改投诉
作者:赵大勇 发布时间:2008-05-13 浏览次数:519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正红人民法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着力维护辖区的稳定,以“案结事了”为己任。自2006年2 月法庭成立以来,无一例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例案件被当事人投诉,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互动和双赢。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周六学习日制度。
该庭将周六固定为庭内学习日,学习的内容包括法律业务知识、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国家重大时事新闻,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近期中心工作等,努力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 做到宗旨明确、业务精通、态度端正、能力达标。
二是采用“五好”调解法。
该庭在对以往调解成功的案例积极进行研究的基础之上,积极总结调解方法和技巧,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五好”调解法。一是“站好位” ,法官立场要公正;二是“把好脉 ”,要找到案件症结所在;三是“掌好度”,要牢牢掌握案件调解的节奏。四是 “开好方”,适时提出合理方案;五是“搭好桥” ,充分利用一切可调动资源。上述举措大大促进了调撤率的提高。
三是开展争创“四优”活动 。该庭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在庭内开展争创优秀审判长、优秀审判员、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等“四优”活动,分别于每月、每季度、全年评选优胜者,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是 坚持“三个一”制度。“三个一”是指一分一合一回访,一分是指根据审判人员办案特点、综合能力而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以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一合是指提倡谨慎办案,所有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均须经全庭集体讨论研究后方可下判;一回访是指对所有判决案件,都要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进行回访,以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纷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