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集中巡回审结9件民事案件效果好
作者:周曙 徐智渊 发布时间:2008-05-12 浏览次数:669
本网扬州讯:高邮法院始终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坚持选择典型案件,将法庭开到田间、学校、工厂、社区,通过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近日,该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民事"巡回审判月"活动,顺利审结9件民事纠纷,得到了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有力维护和促进了乡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精心选择典型案件。确定巡回审判案件时,该院十分注重案件背后的典型价值和教育意义,在近期巡回审结的民事纠纷中,婚姻家庭类纠纷3件、赡养矛盾与经济纠纷各2件、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各1件,这些案件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具有较大影响,当地百姓关注程度较高,并且当事人愿意就地开庭。
二是致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把诉讼调解融入巡回审判中去,调解不成及时作出判决。坚持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后果,充分发挥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村社干部的作用,加强对当事人的疏导、劝说、教育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该院近期巡回审结的9件案件中,有7件案件是以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结案。
三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为了达到审结一件、教育一片的目标,该院突出强化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掘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价值,坚持在巡回审判庭审中充分释明、辩法析理,努力使当事人胜负皆明,在庭审后答疑解惑、以案说法,让旁听群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