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五个一”全面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宛华斌 发布时间:2008-05-12 浏览次数:657
一是召开一次院党组会议。
二是召开一次执行局及有关部门人员会议。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清案活动。5月份,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的债权,最大限度地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以“保稳定、促和谐”为目标,全体执行干警努力奋斗50天,重点清理以下“四类”案件:涉镇村案件、金融案件、弱势群体案件和“四项”未结案件及超过18个月的未结案件。
四是开展一次法律培训。去年5月,我院结合辖区社情,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和居民委员会聘请193名社会经验丰富、群众威望较高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居民担任协助执行工作联络员,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建立起覆盖全区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为了切实加强对协助执行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机制的作用,近期内,我院将委派有关人员对他们进行专门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好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行效率,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执行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组织一场法律宣传活动。为了大力宣传中政委37号文件和民诉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新措施、以及本院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成就,近期,我院将开展一次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专门人员选择典型事例、好的执行经验撰写文稿、制作电子图片等形式,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