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年来,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增多、案情复杂、对涉案人员基本生活影响重大等特点,太仓市人民法院一直将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促成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是彰显和谐的审判理念。考虑到家庭矛盾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工作状态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而且矛盾激化容易引发社会问题。为提升调解效果,太仓法院积极寻求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人员的协助,与太仓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委托、邀请妇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意见(试行)》,聘请了九名女性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女性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特殊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注重人性化的审理方式。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况,承办法院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在开庭前,对于当事人关系有望和好、双方厌讼心理比较明显的案件,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情况,首先在法庭外会见双方当事人,避免双方对簿公堂的敌对心理,有效缓和了诉讼气氛,为当事人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在审理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中,联合学校、村委会、残联、妇联等单位和组织,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致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班主任一封信”活动,实施了赡养案件的督促履行等。

四是落实多样化的延伸服务。案件审结后,为了解审判工作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所取得的效果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太仓法院定期回访和慰问已审结案件的当事人。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送法下乡等多种活动,强化司法工作的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