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四项监督机制推进法院科学管理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06 浏览次数:757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沛县法院努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和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岗位目标考核四项监督管理机制,使该院内部管理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对推动该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效果良好。
一是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体,实施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建立审限预警、审限跟踪、结案情况分析通报等制度,全面监控全院案件的流转情况,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审理高效。
二是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实施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细致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由审监庭每季度对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实施以查处违法审判和追究工作差错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对当事人有不良反映的案件和工作中出现差错的人员,重点进行检查,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四是以政治处主体,实施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考核监督机制。制定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案件质量、审判管理、审判人员职责、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要求和各项工作的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津贴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