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人大常委会通过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四点建议
作者:周曙 发布时间:2008-05-05 浏览次数:802
本网扬州讯:日前,在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高邮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该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近年来高邮法院民事审判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推进高邮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高邮"、"和谐高邮"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服务大局意识较强;二是关注民生措施较实;三是和谐诉讼手段丰富;四是司法能力不断提高。
针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经费紧缺等困难,该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四点具体审议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对社会矛盾的调节功能,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高邮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软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件民事案件,依法及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工资报酬、失地农民补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做好审判与执行程序的衔接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既判利益;坚持诉讼便民,畅通立案渠道,继续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诉讼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法官素质,适应形势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以"能力?作风建设推进年"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正确处理判调关系,既要和谐审判又要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市编制部门要在编制许可的基础上,及时为法院充实人员,以解决法院目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问题。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法院工作经费的调研,坚持从审判工作的需要出发,从高邮的财政状况出发,逐步解决法院经费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