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举办庭审观摩进一步推进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
作者:苏学广 丁惠 发布时间:2008-05-05 浏览次数:704
本网盐城讯:日前,东台法院为推动“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共同观摩和评议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这是东台法院开展创建工作的又一举措。
庭审的案件为原告葛红萍与东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行政确认案。原告因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向被告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因原告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故被告中止工伤认定,通知原告申请仲裁。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一类比较典型的劳动行政确认案件,庭审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在工伤认定程序中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部门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争议是否需经劳动仲裁,若需仲裁程序如何启动;劳动部门中止工伤认定,由申请人申请仲裁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了查证辩论。最终合议庭指出,被告一概不顾及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中止工伤认定,通知原告申请仲裁不尽合理。合议庭建议被告在庭后予以纠正,原告亦可以撤回起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庭审最大限度的顾及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给予原、被告及第三人协调的空间,构建和谐司法。受到代表好评。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合议庭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点评。请他们从法官职业形象、庭审能力、审判纪律三个方面对本次庭审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认为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仅强化了公开审判制度,使司法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还强化了廉洁司法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为广大群众监督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建议今后多开展此类活动,通过观摩扩大行政审判的效能和影响。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从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标准和要求,对庭审中存在的普通话不够标准,结构不够紧凑,击槌不够有力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各位代表认为,东台法院创建工作踏实,敢于动真碰硬。